课程内容 >>144 表面结构在工程图样中的标注
请点击关闭

11.5.5 表面结构在工程图样中的标注

一、标注规则

零件图上所标注的表面粗糙度代(符)号是指该表面完工后的要求。

表面粗糙度符号、代号一般标注在可见轮廊线、尺寸界线、引出线或它们的延长上。

符号的尖端必须从材料外指向表面。

在同一图样上,每一表面一般只标注一次代(符)号,并尽可能靠近有关尺寸线。当地位狭小或不便标注时,代(符)号可以引出标注。

上述各条。如图11.5.5-1所示。

二、标注方法

1、表面粗糙度代号中数字及符号的方向必须按图11.5.5-2所示的规定标注,各倾斜表面代号的注法,符号的尖端必须从材料外指向表面。

2、在同一图样上,每一表面一般只标注一次符号、代号,并尽可能靠近有关的尺寸线。当地位狭小或不便标注时,符号、代号可以引出标注,如图11.5.5-1所示。

3、统一和简化标注,当零件所有表面具有相同的表面粗糙度要求时,其符号、代号可在图样标题拦周围统一标注,且符号应较一般的代号大1.4倍,如图11.5.5-3所示。

4、工艺结构的标注,中心孔的工作表面、键槽工作面、倒角、圆角的表面粗糙度代号,可以简化标注,如图1.5.5-3所示。

5、其他规定标注,零件上连续表面及重复要素(孔、槽、齿……等)的表面,如动画11.5.5-3所示,其表面粗糙度符号、代号只标注一次。

6、螺纹结构标注,螺纹等工作表面没有画出齿(牙)形时,其表面粗糙度代号可标注在尺寸线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