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样不论按什么比例绘制,其结构的大小由标注的尺寸确定。标注尺寸时,应严格遵照国家标准有关尺寸注法的规定。做到正确、齐全、清晰、合理。
正确符合国家标准规定。
完整齐全,不遗漏,也不重复。
清晰标注在图样最明显处,且布局适当,便于看图。
合理既保证设计要求,又适合加工时检验测量。
1、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,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。
2、图样中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,不需注明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,如采用其他单位,则必须注明相应的单位代号或名称,如30°。
3、机件的每一尺寸,在图样中一般只标注一次,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。
4、图样中所注尺寸是该机件最后完工时的尺寸,否则应另加说明。
5、绘制图样时属于理想关系绘制,如相互平行平面、以及相互垂直平面关系均按图形所示几何关系处理,通常不标注尺寸。
一个完整的尺寸是由尺寸界线、尺寸线、箭头和尺寸数字,以及注写在尺寸数字周围的一些字母和符号所组成,如标注直径时,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“”,标注半径时,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“R”等。如图1.1.4-1所示。
1、尺寸界限用细实线画出,并应由图形的轮廓线或对称线处引出,也可用轮廓线作为尺寸界限,尺寸界限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,并超出尺寸线约2mm。
2、尺寸线必须用细实线单独画出,不能用其他图线代替,也不得与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他线的延长线上。标注线性尺寸时,尺寸线必须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,尺寸线与轮廓线的间距、相同方向上尺寸线之间的间距应大于5mm。见图1.1.4-2。
3、箭头是尺寸线的终端形式,课程中使用。箭头为实心箭头,适用于各种机械图样应用,其画法如图1.1.4-3所示,箭头的宽度b就是图样中粗实线的宽度,箭头的长度约为宽度的4倍,箭头的尖端应垂直指到尺寸界限,同一张图样中的所有箭头大小应基本相同。在尺寸线的长度很短时,允许将尺寸箭头画在尺寸界限外侧。
4、尺寸数值线性尺寸的数字的注写方向应与尺寸线平行,水平标注时应标注在尺寸线的上方,垂直标注时应标注在尺寸线的左方,见图1.1.4-4。尺寸的数字不允许任何图线穿过,则必须将该图线断开,使数字能清晰表现出来,见图1.1.4-5。
即为长度尺寸,为尺寸线所表明方向的,某图线到另一个图线的距离,如图1.1.4-4。
有直径尺寸和圆弧尺寸两种。标注直径时,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“”;标注半径时,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“R”。如图1.1.4-6。圆弧小于半圆或等于半圆通常标注半径,大于半圆只能标注直径。
标注半径尺寸时,尺寸线为单边箭头,起点为圆心。当圆弧的半径过大或在图纸范围内无法注出其圆心位置时,可按图1.1.4-6左方形式标注;若不需要标出其圆心位置时,可按图1.1.4-6右方形式标注。
同一个方向上有几个相同圆弧结构,标注圆弧尺寸时,如图1.1.4-1,直径尺寸2×10为2个直径相同的圆,半径尺寸R20,有两处。但仅标一处。
尺寸界线应沿径向引出,尺寸线画为圆弧,圆心是角的顶点,尺寸数字应一律水平书写如图1.1.4-7,一般注在尺寸线的中断处。
当图形的结构对称,尺寸界线从中心线引出,如图1.1.4-8。对称的图形可只画出一半或略大于一半时,尺寸线应略超过对称中心线或断裂处的边界线,并在尺寸线一端画出箭头。
在没有足够的位置画箭头或标注数字时,可将箭头或数字布置在外面,也可将箭头和数字都布置在尺寸界线外侧。如图1.1.4-9。
各类尺寸的综合说明如下。